近日,福建省物价局发布《福建省物价局关于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告》指出,鉴于国家发改委已对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新能源发电项目制定了统一上网电价政策,从简政放权角度考虑,不再针对上述新能源发电项目单独发文明确具体上网电价。
风力发电、光伏等发电项目通过招标等市场竞争方式纳入规模或承诺价格的,按照竞争或承诺确定的上网电价执行电价及补贴政策;未通过竞价等方式直接纳入规模和不限规模的,执行对应资源区、对应年份上网电价及补贴政策。同时,每年1月30日前,向物价局报送上一年度全年省内新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和电价补贴政策执行情况。